2024-05-29 03:17:52 | 蜕变培训网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 20分。
1.农村独生子女考生——报考云南省内院校,按加分后的总分投档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时加15分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世居我省19种少数民族考生
世居我省的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3.世居我省农村彝族壮族考生
内地农村户籍世居我省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
4.世居我省高寒山区少数民族考生
世居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我省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5.华侨子女、归侨及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华侨子女、归侨及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云南省2024年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烈士子女”、“回族”、“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提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回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自治区民委负责抽查复审;“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项分值,所有加分项目分值不得累加。 蜕变培训网
少数民族加分的原因:
1、我们都知道少数民族大都生活在偏僻、环境条件较为恶劣的地区,其教育资源与普通地区的教育资源相比较为落后。正是因为无法接受到优质的教育,所以为了公平国家实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可以从一方面来体现民族之间的平等,加强民族团结。
2、少数民族大多地区经济都很落后,很多孩子都无法上学,国家实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也是为了让更多的少数民族的考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最后缩小民族之间的教育和经济发展的差距。
不过,随着共同富裕的理想不断迈进,国家的扶贫计划的施行,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整体已经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也开始在城市生活并进行学习,为了实现高考公平,部分省份也陆续公布了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分值减少、取消等规定。
法律分析:1、什么是3+1+2?
3+1+2选科政策(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即3是语数外,1是物理或者历史必选一门,2是生物化学政治地理中不分文理任选两门。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为必考科目,不分文理科。
2、改革后的考试时间安排
语文、数学、外语:在6月7至8日进行
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在6月8至9日进行
其中:外语科目选考英语语种的,考试分听说考试和笔试两次进行,听说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考1次;笔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考1次。
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有1次考试机会。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全省统一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进行。
3、高考科目分值与成绩构成
高考六科总分750分=语数英450分+选考科目30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卷面分),物理、历史各100分(卷面分),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各100分(等级分)英语150分=笔试130分+听说20分,其它语种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4、什么是等级赋分?
等级赋分是根据某一考生在考生群体中的相对位置来对其进行评价,按照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的一种方法,只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
使用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划分等级:将卷面分转换为等级。把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生群体依据卷面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一定的人数比例将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划分为五个等级。
进行等级赋分: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设定等级分起点分、满分的分值,对各个等级进行连续赋分,在每个等级内按1分1档赋予每个等级一定的等级分数区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以上就是蜕变培训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蜕变培训网。2024-01-31 23:20:25
2024-01-25 22:18:58
2024-01-01 02:12:15
2024-01-27 06:46:10
2024-01-04 03:18:33
2024-01-02 12: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