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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国留学用的高考成绩证明去哪里开
如果你在上学的话,那么户口应该已经迁到学校的集体户口里了,所以户口是在学校本地。不过如果你的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话,那么外地户口也可以做异地公证,不过需要你的家人把户口本给寄过来,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当地公证处就可以了。还有公证处在法定休息日不上班,所以5月1-3号都不能办理公证。
外省的学生是广州学籍在广州市能参加高考吗?
根据广东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规定: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参考文件三、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所以,应该问题不大。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
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公安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这一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随着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按照国办发〔2012〕46号文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因地制宜推进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办发〔2012〕46号文规定要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因地制宜制订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已经放开或部分放开中考的地区,要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不能发生中断现象。
三、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制订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办法。
(一)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自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二)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三)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四)其他。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我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制订。必要时,可视实施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四、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全面掌握随迁子女的数量、分布、居住、社保信息和流动趋势,并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变动和随迁子女的就学等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为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和流入地本地学生升学考试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量较大的地级以上市,要依据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人数规模,采取有力措施,创造有利条件,合理调配教育资源,争取国家相应增加招生计划,既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又保障本地户籍考生高考录取比例不受影响。对不符合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要加强与流出地的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平稳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平稳实施。要加大建设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把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资助范围,加大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切实提高规范化学校办学条件,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增大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积极为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全力维护我省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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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籍学生在广东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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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港籍
你可以参加两种考试
详情请看网址内容
1.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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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园地
2.暨南大学、华侨大学两校联合招生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内地各报考点报名考试,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中查知相关内容。
2.报名时间
3月16日至4月17日(周六、日除外),其中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7日为现场正式确认时间,以上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政编码:200235,电话:(021)64513406,(021)64511200)。
福建:
①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电话:(0591)87819345,传真:(0591)87819345);
②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政编码:361006,电话:(0592)5703107)。
广州: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政编码:510610,电话(020)87205925,传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852)36288787,36288711);
②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852)28936355);
③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
电话:(852)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号嘉富大厦地下
电话:(852)25650370
香港仔分社:香港仔大道223-227号利群商场地下4号
电话:(852)28732213
筲箕湾分社:香港筲箕湾南康街18号康华大厦地下3号
电话:(852)28854728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号
电话:(852)27895888
深水?分社:九龙深水?长沙湾道269-273号瑞祥大厦地下B铺电话:(852)27250038
将军澳分社:九龙将军澳东港商场二楼209号铺
电话:(852)26286118
土瓜湾分社:九龙马头围道426-430号地下
电话:(852)27132021
观塘分社:九龙观塘牛头角道300-302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
电话:(852)23438243
荃湾分社:新界荃湾青山道189号地下
电话:(852)2499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
电话:(852)24755367
大围分社:新界沙田大围村南道77-81号地下
电话:(852)26917261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广福道128-130号地下
电话:(852)26572883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168地段嘉华大厦1/FA铺
电话:(852)26188188
澳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3至15楼,电话:(853)83969368)。
各报名地点备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
4.报名方式
2009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
),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按规定时间到有关报名地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亲自前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委托亲属代为正式报名,代报者凭考生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考生电子相片文件以及其它报名资料到报名点现场办理相关手续,而且每个代报者只能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时,考生或代报者须缴本人高中毕业证书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开具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副本,以上资料同时带备正本用以核对,并缴付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在香港、澳门各报名地点报名缴付港币550元)。
报名后未能通过公安部门身份验证者或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5.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
①联合招生录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进行。考生按录取批次填报学校志愿,其中每个本科批次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个预科批次填报1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4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②报考内地联合招生学校的考生,亦可填报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二、考试
1.考试科目类别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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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园地
一、招生
〈一〉 报名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报名。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报名。
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外籍学生须年满18周岁。
注:在报名中如发现证照有疑义的,将提交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造假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 报考条件
凡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港、澳、台、华侨、华人以及其他外籍人士,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或申请免试入学。
凡中五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人士可报考或免试申请两校的预科。
凡在中国内地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必须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考试”。
〈三〉 考试与录取
凡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并参考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入本科或预科。
报考我校艺术学院各专业、新闻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或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术科或体育术科考试,获合格证书,并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考试”,择优录取。
“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考试”分为中文、英文版试卷,实行“3+X”考试形式,中国语文、英语、数学为必考科目,另加一科选考科目(文科:历史、地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类必须选考化学+生物或化学+物理)。
报考理工医类专业的考生可兼报文史外经管法类专业。
考试范围按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办公室编印出版的《2008——2010入学考试复习大纲》(可直接在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购买)规定的内容。
考场分设在香港、澳门、广州、厦门四地,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 免试与录取
香港
中七生
1、同一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和香港高级补充程度会考成绩,达到中国语文、英国语文两科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科目及格,另加一科高级程度会考科目及格(2AS+1AL)者,可免予笔试,直接申请就读我校本科各专业,经我校面试后,择优录取。
2、凡参加伦敦大学普通教育文凭考试(GCSE),有两科高级程度(即:二A),三科普通程度(即:三“O”)合格者,可免予笔试,直接申请我校本科各专业,经我校面试后,择优录取。
中六生
同一届香港中学会考成绩,中国语文、英国语文两科均达到四等或四等以上,另外四科(除宗教外)总分达到12分(理)、9分(文)者,可免予笔试,经中学校长推荐和我校面试,择优录入本科各专业。
中五生
同一届香港中学会考成绩,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均达到二等或二等以上,另外四科(除宗教外)总分达到8分以上者,可免予笔试,直接申请就读我校预科,经我校面试后,择优录取。
同一届香港中学会考成绩,中国语文、英国语文及另外四科(除宗教外)总分在5-9分者,可免予笔试,直接申请就读我校预科先修班;经我校面试后,择优录取。
澳门
澳门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操行良好、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各学年考试成绩优良,在文、理科排名前列,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和我校审核,可免予笔试,择优录取进本科各专业。
台湾
台湾学生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台湾各大学录取标准者,或取得专科学历的大专毕业生,视其成绩,经我校审核,可免予笔试,择优录取进本科各专业。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学生报考我校,视其华文独中或国中统考成绩,如符合本科、预科免试入学标准者,经马来西亚华校董教总、各地董联会或独中校长推荐并经我校审核,可免予笔试,录入我校本科或预科就读。 (详情可查阅《暨南大学对马来西亚招生问题解答》或向马来西亚华校董教总咨询,电话:603-87362337,东马地区也可向古晋“中华中学校友会”咨询,电话:608-2338210)
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
凡未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考试”,但在海外高中毕业或具同等学力,HSK(中国汉语水平考试)达到中等C级以上者,经我驻外使(领)馆、代办处或侨团、侨校、侨界知名人事推荐,也可由本人申请并有两位老师推荐,经暨南大学审核后,视其中文或英文程度以及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HSK未达标者,可申请国际学院各专业者,其英语水平还要经国际学院考核认可。
〈五〉 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陆报名网(
或
),按程序填写报名表,经提交成功,再打印报名表,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名,并附上所需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同时缴付报名费。考生如不能亲自前往,请同时提交报名委托书。
如未设立报名点的国家和地区,考生可直接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入学报到时补缴报名费。
注:
1、在报名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网上预报名记录自动失效。
2、报名点只办理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和收取材料、报名费等工作,不受理网上报名信息的修改和补报。
3、一经发现网上报名信息虚假或报名确认时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华侨考生统一到广州暨南大学招生办或福建泉州华侨大学招生处报名点确认,其他报名点不接受华侨考生的确认。
〈六〉 报名材料
1、《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报名表》1份;
2、港澳学生的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学生的护照,正副本(交副本1份),华侨学生需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以及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公证书或认证书;
3、高中毕业证书(香港学生中五或中七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正副本(交副本1份);
4、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单(香港学生近两年在校成绩单,中五会考、中七高考成绩单)正副本(交副本1份);
5、1寸彩色(尺寸要求为: 3.3cm×4.8cm,背景颜色不限)半身免冠相片两张(免试申请者只需提供一张照片)。
注:
1、华侨、华人或其他外籍学生的成绩单和毕业证书(若非中文或英文版本的,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需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
2、学生提交材料时须同时缴纳报名费500元人民币。(如在港澳地区报名,按报名时的汇率兑换成港币后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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